有市民投诉称,他们从南京优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房,交纳房租和押金后,却被人以“房租未交”为由,限期搬出,否则强行换锁驱离。经“听语+”热线协调,两名求助者成功索回了租金和押金。
去年6月,来宁务工的黄女士从南京优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了一间房,月租金750元。开始一切都很正常,直到今年5月,优安方面要求她重新签订合同。
“房子是中介从个人手中租的,整体运营,然后转租到了我手中,我的押金和所有费用都是正常缴纳的。到8月份时,房东突然过来,称他根本没有收到中介转付的房屋租金,要我再转750元房租给他。”黄女士告诉记者。
黄女士表示,自己生活节俭,750元的押金加750元的租金,几乎相当于她两个月的开销,为此她多次找到优安,要求退还房租和押金,对方却示意黄女士去起诉。
无独有偶,白女士也遭遇了同样的尴尬。
今年3月,她通过优安租了一间房,“5月份提前交了3个月的房租,时间还没到,就被没有收到钱的房东强制换锁,一点办法都没有。”
无奈之下,白女士只好重新租房。为了要回缴纳的房租和押金,白女士多次找到优安,然而在签订了退房确认书后,优安依然迟迟未退还她3375元的费用。
8月22日上午,记者陪同黄女士和白女士来到南京优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现场,记者还遇到了没有收到房租的房东郭先生,他说,自己把房子租给了优安,但自从5月10日以后,就没有收到过租金。
面对记者采访,现场两名优安的工作人员不愿多说,只表示公司经营出现了问题,他们也好几个月没有拿到工资。现在他们正在协助房客、房东走司法程序解决此事。
记者从江宁区房产部门了解到,7月24日,他们已通过各平台发布了关于该企业涉嫌存在高风险经营行为的通告。经核查,该企业于2020年12月8日注册成立,未按要求向所在地房产部门提交开业登记信息;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商业银行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目前房产部门已经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在记者的一再协调下,优安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考虑到黄、白二位女士的特殊情况,他们愿意现场退款。目前,江宁区房产部门已经联合区数据局介入调查处理此事。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为避免财产损失,最好不要从二房东、托管公司手中租赁或出租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