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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骗子“打工”落得人财两空

2022-07-11 10:02

  本报讯(记者 张源源)7月8日上午,鼓楼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过去两年,鼓楼法院审理相关案件113件,涉及资金达2.2亿元,其中判处被告人265人,16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罚金达760万余元。

  在李某、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两人明知上游犯罪分子需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赃款,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仍然伙同他人合伙成立工作室,大量招募人员提供银行卡,并组织供卡人员分组转移赃款。他们以转账资金流水金额2.5的比例向上游犯罪分子收取费用,以转账资金流水金额的1.2的比例向供卡人员支付报酬。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间,多名被害人被人冒充公检法诈骗或以刷单、投资理财为由诈骗,其中九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0余万元被李某、钟某控制的银行卡转移。

  2021年4月,鼓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某、钟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数罪并罚,对李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对钟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一项新罪名,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鼓楼法院刑庭副庭长李丽媛提醒,近年来,涉“两卡”黑灰产业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推波助澜,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打不绝的关键一环,她提醒广大社会公众,为保障自身资金安全,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依法使用账户,拒绝出租、出借、出售账户或帮助他人转账,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