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 述 宋建华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拓展乡村多种功能,向广度深度进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近年来,苏州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全国率先发布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现实模样逐步呈现。
进入新阶段,适时引入“乡村经营”理念,活化乡村资源要素,探索以农业为基础的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可持续的乡村生态、文化等资源价值实现路径,是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新样板的重要抓手。
乡村经营或经营乡村,指的是在做优做强传统农业的基础上,以市场化经营理念,因地制宜塑造乡村发展特色,实现乡村资源最优利用,形成从产业强村到美丽乡村到美丽经济的延伸,促进乡村产业链深度融合,促进乡村面貌持续改善,促进强村富民共同富裕。这对于苏州来说,具有现实意义——
乡村经营能够促进乡村环境的持续改善。近年来,苏州创新构建由特色精品乡村、特色康居乡村、特色宜居乡村三类建设标准组成的“苏州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体系,全面提升乡村面貌品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连续三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全市累计建成特色精品乡村69个,特色康居乡村3592个,特色康居示范区70个。探索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发展,为美丽乡村建设向美丽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乡村经营能够促进消费升级的需求释放。按照世界惯例,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时,就进入旅游休闲时代。2021年,全市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2383家,乡村旅游接待游客7078万人次,乡村休闲农业综合收入69.49亿元,同比增长21.9%。随着消费升级时代的到来,城乡居民对于优质农产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消费需求将日益强烈,为乡村经营提供了有利的市场条件。
乡村经营能够促进强村富民的增收方向。从苏州农村居民收入构成看,面临着工资性收入增长难度加大、经营性收入增长乏力、财产性收入占比偏低等问题。从村级集体收入构成看,更多依赖物业租赁和政策补贴,同样存在经营性收入增长乏力问题,不利于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乡村经营成为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新途径。
乡村经营能够促进城乡资源的融合发展。2022年5月,国家颁布《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新型城镇化既是农业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也是城乡之间生产要素频繁流动的过程。推进乡村经营,既有助于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实现要素在城乡间的均衡配置,促进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又能够以乡村的产业价值、环境价值、生态价值,促进城乡的产业协同,激发城市新业态,满足消费新需求,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感。
那么,接下来苏州该如何系统推进乡村经营?我们认为应当抓住以下方面:一要坚持强村富民导向。农业农村工作,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在持续推进强村富民过程中,要注重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带动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民各项权益,“把更多二、三产业的增值收益和就业创业机会留给农民”。要探索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模式,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方式,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要营造更优乡村创业创新环境,激励农民自主创业、返乡创业、联合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和促进增收作用。
二要树立片区规划理念。围绕农村“展现新形态、注入新要素、打造新载体”要求,鼓励统筹规划下的“片区联合”乡村经营,综合利用各方资源,促进区域内乡村风貌协调一致、整体提升,推动乡村建设从“分散试点”走向“集聚建设”的高级形态。要拓展生态环境、风貌特色、文化涵养、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内涵,深入挖掘乡村特色资源,凸显地域特质,以正确的发展观念引导乡村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提升乡村内在品质。
三要优化产业定位布局。在强化乡村建设规划的同时,更加注重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植入文化、民俗等元素,形成乡村经营特质,促进一定区域内乡村产业空间上优势互补、联动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要加强乡村经营品牌化发展,树立“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经营理念,对本区域具有特色和潜力的经营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和高效运营,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核心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要提升要素保障水平。增强农村要素市场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与配套性,促进人才回乡、项目回归、资金回流,实现城乡融合二元互动。通过“三优三保”等举措,优化乡村土地资源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用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流转。激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力,深化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因村制宜调优经营业态,为提升乡村经营价值做好政策保障。
★作者单位分别为:苏州干部学院、苏州市农业农村局